人口与计划生育是一个国家的基本政策,云南省则是多民族经济相对落后的省份,在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存在着一些不平衡和不充分的问题。为了更好地控制人口数量和促进家庭健康发展,云南省政府制定了《云南省人口与家庭发展条例》。这个条例包含了许多新的措施,旨在解决云南省的人口与计划生育问题。
第一章: 总则
云南省人口与家庭发展条例自2018年1月1日起实行。该条例适用于云南省的各个地区和单位,对云南省内居住的各类人口和机构都有指导和规范作用。该条例的主要目的是控制云南省的人口数量,保障生育权益的客观需要,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机制和服务。
第二章: 人口发展
该条例规定鼓励计划生育的合法性和方便性,并提倡合理生育。鼓励支持计划生育特别是支持少数民族妇女计划生育。稳妥可靠地实施“两孩”政策,不得强制绝育、性别歧视、不公开计划生育政策等。并针对云南省实际情况,制定特殊计划生育政策和服务,对“三支一扶”、特困家庭和单亲家庭等人群提供生育指导和帮助。
第三章: 家庭发展
条例要求促进家庭健康发展,保障家庭权益,促进家庭和谐。在云南省内成年夫妻可以自主选择结婚或离婚,禁止“台湾式离婚”。鼓励恶性创业的失业人员可以回乡创业,鼓励幼儿园向农村延伸,鼓励支持农村永久居民搬到城市居住,同时保障他们的子女就业、入学和医疗等待遇。
第四章: 计划生育机制
该条例规定推动计划生育和财政、经济、就业等政策的整合和民生支出的公共财政扶助机制。通过制定突出重点、差别化的计划生育指南和计划、适应区域发展的计划生育方案,不断实现计划生育优生优育和集中统一协调。同时,将计划生育纳入社会管理体系,完善监督、评估等各方面的制度和政策体系。
该条例的颁布和实施意味着云南省的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更加全面、科学和合理。对于保障家庭健康和全面发展以及中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也有着重要的意义。